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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書表及作業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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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證件

編號 申請書表名稱 應備證件 處理期限
0601 土地增值稅曾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 一、申請書
二、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
三、受託人身分證影本(委託辦理)
3天
0602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 一、申請書
二、原出售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三、新購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四、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五、出售土地及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27天
0603 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 一、一般土地:
 (一)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二)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二、自用住宅土地:
 (一)適用一生一次
  1.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2.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3.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影本)
  4.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情形申明書
 (二)適用一生一屋
  1.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2.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3.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影本)
  4.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自用住宅用地申明書
三、私人捐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二)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三)社會福利事業主管機關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設立證明文件
 (四)捐贈文書
 (五)財團法人登記證書(或法人登記簿謄本)
 (六)法人章程
 (七)當事人出具捐贈人未因捐贈土地以任何方式取得利益之文書
四、農業用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一)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二)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三)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四)視同農業用地: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經該法律主管機關核發符合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57條之1或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各款規定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五、公共設施保留地:
 (一)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二)主管機關核發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取得方式之證明文件
 (三)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一般用地:7天


 
 
自用住宅用地:20天
 
 
私人捐贈
土地免徵
土地增值稅:27天
 
 
農業用地:7天


 

 
 
公共設施保留地:7天
0604
撤回土地現值申報申請
 
一、申請書
二、原核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免稅證明書,不課徵證明書)
三、契約書正本
7天
0605 出售土地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 一、申請書
二、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
 
20天
0606 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申請 一、農業用地: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二、視同農業用地:
(一)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二)經法律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57條之1或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各款規定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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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