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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及截限- 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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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及截限-契稅
 
-申報及截限-契稅
稅別 區 分 開徵日期 截止日期
契稅 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 按稅單繳納期限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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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