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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駕駛執照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初步自我健檢(每一身障者限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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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駕駛執照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初步自我健檢(每一身障者限1輛)
第1題 身心障礙者未領有駕照。
 

備註:

  • ​1.車輛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者,須就超過部分課徵差額稅款。
  • 2.應檢附文件如下:
  • (1)申請書。
  • (2)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影本。
  • (3)行車執照正、影本。
  • (4)戶口名簿正、影本。(車輛為配偶所有,得以身分證代替)。
  • (5)車主印章。
  •  
  • 申請書表下載
  • 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書
  •  
  • 貼心提醒您 : 身心障礙有車輛者,自108年起由車籍所在地稅務機關主動核定免稅,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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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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