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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損房屋稅申報期限放寬!逾期申報也能受理!
- 發布日期:2026-06-23
- 截止日期:2026-12-31
- 發布單位:稅務局
- 類 別:房屋稅
- 內 容:
- 為減輕受災民眾的經濟負擔,澎湖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如因地震、颱風、水災或火災等重大災害遭受毀損,皆屬於房屋稅條例規定的減免範疇。自災害發生當年期起,納稅義務人即可針對房屋的實際受損程度申請減免房屋稅,協助民眾安心重建家園、減輕後續的稅負壓力。
稅務局說明減免標準:房屋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且經查明屬實者,在重建或修復完成前將「全額免徵」房屋稅;若受損程度達3成以上但未滿5成,則為「減半徵收」。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稅2.0新制大幅放寬了時效限制,即使民眾因故未在災害發生當年期開徵40日前申報,同樣可追溯自災害發生當年期適用減免,不會因申報時點落後而影響租稅權益。
稅務局再次提醒,在辦理稅額減免前,請務必先備妥實際的災損照片或相關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若不方便親自前往稅務局臨櫃申辦,歡迎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進行線上申請,免去奔波之苦,動動手指即可輕鬆維護自身的租稅權益。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該局電話06-9279151分機229、251、250及22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聯絡人:許先生
- 聯絡電話:06-9279151分機226(許先生)
- 電子信箱:ph44@mail.phtax.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