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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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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作業流程圖
  • 發布日期:2017-07-06
  • 發布單位:稅務局
  • 類  別:土地增值稅
  • 內  容:
  • 連結: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作業流程圖(本連結將開啟新視窗)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作業流程:
    1. 1.請先至本局土地增值稅櫃台填寫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書。
    2. 2.檢附應備證件如下:
      • • 原出售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 • 新購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 • 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 • 出售土地及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權狀影本。
    3. 3.送本局總收發掛號分案。
    4. 4.承辦人員受理申請案後,核對證件是否齊全,有缺漏證件通知補正,再予辦理審查、查證、簽辦、陳判作業,如符合土地稅法35條規定,核算應退稅額辦理退稅,本局並以公文函復核定結果。
    5. 5.核准退稅案件本局將建立資料管制5年,每年定期清查1次,5年內移作他用將追繳原退還稅款。
    6. 6.處理期限27天。
瀏覽人次:1678 人
更新日期: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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