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流程-法務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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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國家賠償案件作業流程圖
- 發布日期:2017-07-06
- 發布單位:稅務局
- 類 別:法務與其他
-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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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國家賠償案件作業流程- 1.先遞送賠償申請書。
- 2.按收文先後順序編號並登記於「國家賠償案件登記簿」。
- 3.於收案後應即書面審查請求內容,如認其非賠償義務機關或無賠償義務者,作成「拒絕賠償理由書」送達請求權人。
- 4.如認為請求案件符合賠償要件者,通知請求權人進行協議,協議成立作成協議書,協議不成立者依請求權人之申請發給「協議不成立證明書」送達請求權人。
- 5.協議成立案件依協議內容辦理並予以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