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流程-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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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作業流程
- 發布日期:2018-07-06
- 發布單位:稅務局
- 類 別:使用牌照稅
- 內 容:
- 連結: 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作業流程圖(本連結將開啟新視窗)
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作業流程:- 1.由納稅義務人至本局或本局駐澎湖監理站櫃臺申請。(應攜帶重複繳納或溢繳稅款之收據正本與報廢、繳註銷牌照異動登記書及身分證、印章)
- 2.經收件後受理並審查證明文件,若有缺失資料則請予補正或否准。
- 3.經查詢若有欠稅則辦理線上退稅抵欠,再印製退稅支票及抵繳證明書。
- 4.退稅以支票或通知直撥退稅函函復申請人。
備註:1.應檢附附件:(1)車輛報廢停駛退還溢繳稅款a.繳款書收據聯正本。b.監理機關發給之報廢繳銷停駛汽車車輛異動登記書影本乙份。(2)失竊車輛退還溢繳稅款a.繳款書收據聯正本。b.警察機關發給之車輛失竊報案證明影本。c.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籍註銷之註銷書表影本。(3)免稅退稅應附之證件a.繳款書正本。b.免稅核准函影本。2.服務電話:澎湖縣政府稅務局房屋稅科06-9279151分機255、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