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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流程-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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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案件作業流程
  • 發布日期:2018-07-06
  • 發布單位:稅務局
  • 類  別:使用牌照稅
  • 內  容:
  • 連結: 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案件作業流程圖(本連結將開啟新視窗)

    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案件作業流程:
    1. 1.由納稅義務人檢附應備文件至本局或本局駐澎湖監理站櫃臺申請。
    2. 2.收件審查通過後,函復申請人。

    備註:
    1. 1.應檢附附件:災害證明文件影本。
    2. 2.申請時限: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3. 3.服務電話:澎湖縣政府稅務局房屋稅科06-9279151分機255、256。
瀏覽人次:854 人
更新日期: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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