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流程-使用牌照稅
分隔線
中央內容區塊
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案件作業流程
- 發布日期:2018-07-06
- 發布單位:稅務局
- 類 別:使用牌照稅
- 內 容:
- 連結: 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案件作業流程圖(本連結將開啟新視窗)
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案件作業流程:- 1.由納稅義務人檢附應備文件至本局或本局駐澎湖監理站櫃臺申請。
- 2.收件審查通過後,函復申請人。
備註:- 1.應檢附附件:災害證明文件影本。
- 2.申請時限: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 3.服務電話:澎湖縣政府稅務局房屋稅科06-9279151分機255、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