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附書表及作業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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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證件
編號 | 申請書表名稱 | 應備證件 | 處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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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 土地增值稅曾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 | 一、申請書 二、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 三、受託人身分證影本(委託辦理) |
3天 |
0602 |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 | 一、申請書 二、原出售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三、新購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四、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五、出售土地及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
27天 |
0603 | 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 | 一、一般土地: (一)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二)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二、自用住宅土地: (一)適用一生一次 1.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2.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3.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影本) 4.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情形申明書 (二)適用一生一屋 1.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2.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3.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影本) 4.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自用住宅用地申明書 三、私人捐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二)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三)社會福利事業主管機關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設立證明文件 (四)捐贈文書 (五)財團法人登記證書(或法人登記簿謄本) (六)法人章程 (七)當事人出具捐贈人未因捐贈土地以任何方式取得利益之文書 四、農業用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一)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二)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三)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四)視同農業用地: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經該法律主管機關核發符合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57條之1或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各款規定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五、公共設施保留地: (一)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1聯 (二)主管機關核發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取得方式之證明文件 (三)契約書影本乙份(正本查對後退還) |
一般用地:7天 自用住宅用地:20天 私人捐贈 土地免徵 土地增值稅:27天 農業用地:7天 公共設施保留地:7天 |
0604 | 撤回土地現值申報申請 |
一、申請書 二、原核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免稅證明書,不課徵證明書) 三、契約書正本 |
7天 |
0605 | 出售土地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 | 一、申請書 二、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 |
20天 |
0606 | 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申請 | 一、農業用地: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二、視同農業用地: (一)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二)經法律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57條之1或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各款規定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
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