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便民服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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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便民服務措施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各項重要便民措施之介紹
本局近年來賡續推動加強納稅服務工作,係本「民眾第一、服務為先」之觀念,以民眾需求為導向,隨時就納稅人最需要的服務事項規劃、推動、考核,貫徹執行各項為民服務工作,於89年6月29日 獲頒「88年度及88年下半年行政院服務品質獎」。
以下是我們為您提供的重點便民服務措施:
1、設置全功能服務櫃台,提供民眾更便捷、優質的服務:
本局近年來賡續推動加強納稅服務工作,係本「民眾第一、服務為先」之觀念,以民眾需求為導向,隨時就納稅人最需要的服務事項規劃、推動、考核,貫徹執行各項為民服務工作,於89年6月29日 獲頒「88年度及88年下半年行政院服務品質獎」。
以下是我們為您提供的重點便民服務措施:
1、設置全功能服務櫃台,提供民眾更便捷、優質的服務:
為提供民眾更便捷、優質的服務,本局特於服務中心設置「全功能服務櫃台」,受理「房屋稅當期課稅資料查詢」等78項民眾常辦業務,提供民眾「一處收件、全程服務」、「隨到隨辦、立即取件」之服務,確實落實全功能櫃台之效能。
2、訂定首長與民有約時間,由局長每月定期接見基層民眾,加強雙向溝通,促進徵納雙方和諧。
(1)原則上由局長於每星期三下午3點接見民眾
(2)接見地點:局長室
(3)民眾若有提案可於面見日前利用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或以郵寄等方式 將建議逕向本局服務科反映,並由服務科依建議事項性質通知相關單位主管列席。
(2)接見地點:局長室
(3)民眾若有提案可於面見日前利用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或以郵寄等方式 將建議逕向本局服務科反映,並由服務科依建議事項性質通知相關單位主管列席。
3、牌照稅、地價稅、房屋稅繳款書上加印委託代繳稅款申請書:
將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申請書加印於牌照稅、地價稅、房屋稅繳款書上,寄發納稅人,納稅人只須填寫代繳金融機構之名稱、代號及存款帳號,並加蓋存摺印鑑章後寄回,即可完成申請代繳手續。
4、提供多元化繳稅服務
(1)現金繳稅:
可至國內有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櫃台繳納。
(2)約定轉帳納稅:
透過金融機構及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委託繳納稅款,手續費由本局負擔。
(3)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
於各稅開徵日前5個日曆天起至屆滿後2日24時前,持郵局或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提款+轉帳+繳稅)標籤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稅款,手續費由本局負擔。
(4)信用卡繳稅服務:
適用期間:
a.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二日二十四時。
b.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為法定(或依法展延)申報期間屆滿後二日二十四時。
c.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及娛樂稅查(核)定開徵,為繳納期間屆滿當日二十四時。
d.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為法定(或依法展延)申報截止日當日二十四時。
適用對象:
a.繳納申報自繳稅款: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b.繳納查(核)定開徵稅款、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不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惟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或412-1111服務代碼166#;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或網際網路(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取得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手續費由本局負擔。
a.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二日二十四時。
b.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為法定(或依法展延)申報期間屆滿後二日二十四時。
c.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及娛樂稅查(核)定開徵,為繳納期間屆滿當日二十四時。
d.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為法定(或依法展延)申報截止日當日二十四時。
適用對象:
a.繳納申報自繳稅款: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b.繳納查(核)定開徵稅款、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不限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惟以一張信用卡為限)。
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或412-1111服務代碼166#;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或網際網路(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取得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手續費由本局負擔。
(5)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
於各稅開徵日前5個日曆天起至屆滿後2日24時前,持有參與此項作業之金融機構核發之晶片金融卡(不限納稅人本人所有),透過網際網路(網址同上)轉帳繳稅,手續費由本局負擔。
(6)便利超商繳稅:
適用期間:
a.娛樂稅查(核)定開徵、娛樂稅申報自繳稅款及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及罰鍰: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前。
b.其餘稅款及罰鍰: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
繳納地點:萊爾富、全家、統一超商(7-ELEVEN)、來來(OK)便利商店,手續費由本局負擔。
繳納方法:
a.選擇現金繳納,每筆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
b.選擇以非現金支付工具(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電子票證)繳納者,請依四大便利商店實際臨櫃開放收取工具為準。
a.娛樂稅查(核)定開徵、娛樂稅申報自繳稅款及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及罰鍰: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前。
b.其餘稅款及罰鍰: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
繳納地點:萊爾富、全家、統一超商(7-ELEVEN)、來來(OK)便利商店,手續費由本局負擔。
繳納方法:
a.選擇現金繳納,每筆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限。
b.選擇以非現金支付工具(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電子票證)繳納者,請依四大便利商店實際臨櫃開放收取工具為準。
(7)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於各稅開徵日前5個日曆天起至屆滿後2日24時前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同上)或網路(網址同上)轉帳繳納稅款,手續費由本局負擔。
※ 以上各種繳稅方式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 以上各種繳稅方式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5、設置0800 ~ 692000免費電話語音信箱:
本局除原已提供0800~692000免付費服務電話外,為增強服務功能更加裝免費電話語音信箱,方便納稅人於下班時間留話洽辦業務。
6、服務中心設立「友善高齡無障礙服務櫃台」:
於服務中心大門出入口裝置「愛心鈴」並設立「友善高齡無障礙服務櫃台」提供高齡及身障同胞「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以落實愛心辦稅,造福弱勢族群。
7、設置網際網路服務系統:
設置網際網路服務系統,亦即結合聲音、圖案、影像等各媒體,以產出較佳之視聽效果,加強親和力,使人樂意接受各項訊息達到宣導的目的。本局目前提供的有「關於澎稅」、「服務中心」、各稅介紹 …… 等多項與民眾切身有關之各類稅務資訊,民眾可透過本局為民服務網際網路查詢各項稅務資訊及解答相關疑難問題,歡迎民眾上網查詢。本局網址 https://www.phtax.gov.tw/
8、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
財政部整合全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及國稅局之智慧型網路多功能免費服務電話,一致性名稱為「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單一號碼全國共用,方便納稅人毋須牢記各縣市免付費服務電話。並自109年7月1日起,提供雙語服務,撥打該專線後即有中文與英文服務,再依語音指示選按欲洽詢國稅或地方稅及稅捐機關,將有專人協助處理稅務事項。(操作步驟:撥打0800-000-321(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中文服務請按1,英文服務請按2,接著按1可接國稅局,按2則可接全國地方稅捐機關;並依照電腦語音的指引,可接通所想要聯絡的地方稅捐機關。)
9、設置納稅人申訴服務中心及申訴電話:
設置納稅人申訴服務中心及申訴電話0800~692000(加裝語音信箱),透過電話或面對面直接溝通,解決各項稅務問題,進而化解民怨,疏減訟源。
10、設置傳真機方便納稅人傳輸資料及申請案件:
為加強便民服務,節省納稅人時間,避免往返奔波之苦,於服務科(06~9275620)、土地稅科(06~9273846)、房屋稅科(06~9269318)及資訊科(06~9264416)設置傳真機受理納稅人「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等申請案件,並為加強宣導印製電話暨傳真受理服務項目宣傳摺頁,歡迎民眾索閱多加使用。
11、為便利民眾透過網路獲得便捷服務,受理網路線上申辦服務:
序號 | 項目名稱 | 序號 | 項目名稱 |
---|---|---|---|
1. | 申請更正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身分證統一編號 | 21. | 申請核發土地增值稅繳納證明 |
2. | 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 22. | 申請土地增值稅退稅 |
3. | 申請核發使用牌照稅當期轉帳納稅繳納證明 | 23. | 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
4. | 申請核發使用牌照稅繳納證明 | 24. | 申請契稅退稅(不含撤案) |
5. | 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 | 25. | 申請契稅撤銷申報 |
6. | 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 | 26. | 申請核發契稅繳納證明 |
7. | 申請使用牌照稅一般免稅 | 27. | 申請更正房屋稅繳款書身分證統一編號 |
8. | 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 | 28. | 申請更正房屋稅繳款書寄送地址 |
9. | 申請更正地價稅繳款書身分證統一編號 | 29. | 申請補發房屋稅繳款書 |
10. | 申請更正地價稅繳款書寄送地址 | 30. | 申請核發房屋稅當期轉帳納稅繳納證明 |
11. | 申請補發地價稅繳款書 | 31. | 申請核發房屋稅繳納證明 |
12. | 申請核發地價稅當期轉帳納稅繳納證明 | 32. | 申請房屋稅退稅 |
13. | 申請核發地價稅繳納證明 | 33. | 災害損失減免房屋稅 |
14. | 申請地價稅退稅 | 34. | 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 |
15. | 災害損失減免地價稅 | 35. | 查詢房屋稅稅籍編號 |
16. |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 36. | 申請房屋稅稅籍證明 |
17. | 申請核發地價稅課稅明細表 | 37. | 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 |
18. | 申請地價稅巷道、騎樓用地減免 | 38. | 申請房屋設籍 |
19. | 申請地價稅改課田賦 | 39. | 申請房屋稅課稅現值 |
20. | 申請地價稅工業(廠)用地稅率 | 40. | 申請房屋拆除、焚毀、坍塌 |
12、編印「為民服務白皮書」:
為全面提升服務品質,並讓民眾瞭解我們服務的成果與決心,本局特編印為民服務白皮書,歡迎民眾索閱。
13、設置電話語音查詢系統:
查詢範圍包括 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申報案件進度查詢、地價稅及房屋稅網路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列印當期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補發繳款書申請、列印當期房屋稅及地價稅課稅明細表申請、公文進度查詢及題庫查詢 ;查詢專線 (02)27455880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14、於本局大門口設置民意信箱:
為提升服務品質,特在本局大門口設置民意信箱,歡迎您提供有關稅務的興革意見;若您認為本局之納稅服務作業有那些亟待改進或加強的地方,也請不吝指教,我們將尊重您的寶貴意見,力求改進。
15、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262HP或265.9PS者,其免徵金額以2400cc、262HP或265.9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16、離島地區領照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離島建設條例適用地區之交通工具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但小客車汽缸 總排氣量超過2400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者,不在此限。
17、實施 ISO 國際品保制度並獲認證通過,成為全縣第 1 個通過認證的行政機關:
引進企業管理精神,提升服務品質與行政效率,推動ISO~9002系列國際品保制度,使各項作業確能合理化、標準化與制度化,以落實「公平課徵 服務為先」之品質政策,達到「績效好 品質優 徵納和諧」之品質目標。
18、提供洽公文件免費影印服務:
設置影印機即時提供納稅人影印洽公所需檢附證件,減少往返奔波之苦,縮短處理時限,提升行政效率,充分達到便民利民之目的。
19、設置服務中心,並提供電話服務:
為方便大家查詢稅務疑難問題,遴選專責服務人員,協助民眾完成各項申報繳納手續,並設置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加裝語音信箱)及服務專線電話(06)9279151;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提供電話服務加強便民服務。
20、電子資訊連線作業提升工作效率:
(1)與戶政電子資訊完成連線,對無法送達退回稅單者,主動查明新址,重新寄送。
(2)於各鄉市公所裝置有電腦及列表機並與本局主機連線,除辦理契稅查定,核稅發單外,亦可協助地方稅查欠補單,納稅人可就。
(3)與地政機關連線查詢地籍資料,辦理查核勾稽業務,減少納稅人往返奔波之苦。
21、編印宣導資料:
編印地方稅宣導資料系列,配合開徵期、季節性之變化,以活潑醒目的封面、口語化之標題,吸引您索閱查詢,俾利宣導層面的普及。
22、秉持愛心辦稅,加強查緝防止逃漏稅:
本局查緝逃漏稅,秉持愛心辦稅原則,促使民眾心悅誠服,依法納稅,並設置檢舉逃漏稅專線電話:(06)9274002,以協助民眾檢舉違章漏稅,維護課稅公平原則。
23、稅務機關與監理單位資訊交流運用:
本局與公路監理單位電腦系統連線,可利用線上查詢資料,補開繳款書,達到資訊共享、提升服務效率。
24、籌組志工服務隊:
為擴大服務層面並紓解日益繁複之工作,籌組志工團體,借重退休人員專業知識繼續服務,並徵求具稅務知識,且熱心公益之社會人士,義務協助辦理納稅服務,租稅宣導工作。
25、透過各項媒體宣導:
透過廣播電台、有線電視台,報章雜誌、電子媒體各項資訊即時傳播,更於澎湖地方報定期刊載稅務廣告~每日一則,以深入淺出方式力求納稅人於第一時間獲得本局各項資訊。
26、強化租稅教育,由國中、小學紮根:
為了使租稅教育從小培養,本局針對國中、小學生每年舉辦書法、作文、繪畫比賽,為讓學童親身體驗「稅」的重要,本局更組成「租稅講師團」分赴各國中、小學校作租稅演講,同時開放學童到本局參觀,以瞭解稅捐稽徵機關的實際作業情況。
27、辦理各項租稅講習:
請講師將各稅法令規定,最新釋令精心編輯成講義,不定期在本局及國稅局開辦講習會,邀請工商業團體及一般民眾參與,希望透過講習會讓參與者瞭解最新法令規定,甚至於瞭解各種合法節稅之道,維護本身權益。
28、深入社區及民間團體加強租稅宣導:
除配合政府機關的活動辦理租稅宣導外,並應本縣各社區、里及民間團體之需求辦理,分送地方稅資料,提供稅務諮詢等,扮演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間的橋樑,增進納稅人對稅務局的瞭解,消除隔閡進而協助政府辦好稅政工作。
29、端正政風,樹立廉能政府形象:
為樹立清明行政風氣,有效促進廉能政治,維護政府形象,以達行政革新廉潔、效率及便民之目標,設置檢舉貪瀆不法之免費檢舉電話:0800~692007,傳真電話:06~9270665及檢舉信箱:澎湖郵政第35號信箱,受理民眾檢舉案件,以督促本局同仁依法行政。